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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案例】惡房客欠租不搬?邱亮儒律師、范綺虹律師專業法律策略,助房東達成「全盤皆贏」完勝判決!
房客欠租不搬?邱亮儒律師、范綺虹律師分享全盤皆贏案例:成功助房東奪回房產並追回積欠租金、代墊費用不當得利與訴訟費。本案解析房屋遷讓策略,從催告到強制執行,專業守護資產安全,讓違約方負擔應有代價,是處理租霸問題的最佳法律指南。
4月19日


【勞資糾紛】明明不是雇主卻被主張有僱傭關係!?邱亮儒律師成功協助法顧客戶取得勝訴,成功避免高額的資遣費、工資求償
案件背景與分析 明明不是雇主,卻被主張有僱傭關係存在!? 在勞工權益意識抬頭的今日,企業法人在與合作夥伴間之法律關係更要特別謹慎、注意! 邱亮儒律師已經協助處理及被諮詢多件有關於「 企業法人與合作夥伴間並非雇傭關係,卻遭合作夥伴主張有雇傭關係 」的爭議,進而衍生遭主張資遣費、提繳勞工退休金等相關勞工權益之問題。在這個勞資爭議案件中,邱亮儒律師協助的公司法人客戶,與合作夥伴間原先就沒有僱傭關係,卻在合作產生問題及糾紛後,遭提告主張有僱傭關係,並向該公司主張給付資遣費、工資及補提勞工退休金,所幸經邱亮儒律師從僱傭關係所強調的從屬關係,深入剖析本件無論是在人格、經濟或組織上均無從屬性,結合民事訴訟法所強調舉證責任之分配原則,成功取得法院有利之認定,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之所有請求。 在本件勞資糾紛中,邱亮儒律師憑藉其豐富的勞動法實務經驗,協助企業在法律程序中穩住陣腳,成功避免法律風險。藉由此次案件再次提醒企業法人,完善的勞務或合作契約管理,與專業的訴訟防禦,都是企業經營不可或缺的防護盾。讓在處理勞資爭議有豐富經驗且有取得勞動法律專業進修證明的邱亮儒律師,
4月6日
![[都更小教室EP1]都更同意書不能隨便簽!建商話術大公開!](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nsplsh_3f1c29a5536040438735df1938662570~mv2.jpg/v1/fill/w_167,h_250,fp_0.50_0.50,q_30,blur_30,enc_avif,quality_auto/nsplsh_3f1c29a5536040438735df1938662570~mv2.webp)
![[都更小教室EP1]都更同意書不能隨便簽!建商話術大公開!](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nsplsh_3f1c29a5536040438735df1938662570~mv2.jpg/v1/fill/w_409,h_614,fp_0.50_0.50,q_90,enc_avif,quality_auto/nsplsh_3f1c29a5536040438735df1938662570~mv2.webp)
[都更小教室EP1]都更同意書不能隨便簽!建商話術大公開!
Q.建商還在跟我談合建契約就叫我先簽同意書給他,我可以簽給他嗎? Q.建商說同意書只是調查你參與都更的意願而已,先簽沒關係,這說法正確嗎? Q.建商說先簽同意書沒關係,隨時可以撤回,是真的嗎 ? 一、同意書"不可以"隨便簽 常有地主來找邱律師諮詢,都會問到在跟建商談合建契約的階段可以先簽下面這份同意書(完整名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給建商嗎? 建議是:不可以 為什麼?因為地主簽了這份同意書就代表: (1)你同意由這個建商來實施都市更新案; (2)你會被列為都市更新計畫的同意戶,納入同意比例計算; (3)簽了你就受拘束,在建商將計畫書送件(申請報核)後,地主撤回同意書有限制。 所以 在合建契約內容、雙方的權利義務都還沒跟建商講好之前,根本不建議也不應該簽同意書 ,因為這樣無疑是把地主的談判籌碼送給建商、自廢武功之舉,所以地主們千萬不要這樣做(關於合建契約簽署要注意什麼,請參考 簽合建契約、都更同意書前,稍等一下!都更律師帶你看合建契約四大重點、破解四大陷阱(上) )。 邱律師已經看過很多案例,建商在拿到地主的同意書之後,就不跟地主談了,也不再
3月9日


【都市更新案例】正義大樓都更案再翻轉!邱亮儒律師協助建商在最高行政法院取得有利判決,上訴成功,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
案件背景與分析 都市更新案件中的關於「更新前、更新後價值」之認定及估價,直接影響地主就更新後房地分配之權益,所以在都更案件中常常發生爭議,例如:地主對於權利變換計畫常有的疑問是,是不是把我的土地價值低估了!? 在邱亮儒律師所協助的這件都更案,是受各界矚目的 正義大樓都更案(Diamond Towers) ,雖然房子都已經蓋好了,商場都開始營業了!但官司卻還沒打完。本案起源於國有財產署以正義大樓法定空地之所有權人身分參與本件都更案,其提起行政訴訟爭執經北市府所核定之權利變換計畫,將其土地之價值低估,影響其分配權益。 邱亮儒律師以參加人(建商)訴訟代理人之身分,自民國108年起協助本都更案件至今,歷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第一次判決國有財產署敗訴,經國有財產署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下稱最高行)成功發回北高行,北高行第二次判決判決國有財產署勝訴,結果對建商不利,再由邱亮儒律師協助向最高行提出上訴,成功取得有利結果,最高行再次廢棄判決結果不利於建商的北高行第二次判決。 邱亮儒律師在上訴理由中深入剖析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並指出北高行第二次判決中有未依職
2月16日


【刑事案例】就業服務法案件,營造廠捲入非法外勞爭議,邱亮儒律師憑「三大防線」精準辯護,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案件背景與分析 在大型工地管理中,最令建商及合作營造廠頭痛的莫過於下包商私帶「 非法外勞 」,導致建商或營造廠無端捲入違反「 就業服務法 」的刑事爭議。近期,邱亮儒律師成功為知名營造廠及其工地主任贏得不起訴處分,關鍵在於對 就業服務法第44條、第57條及第 63 條 的深刻解析。 邱亮儒律師在辯護中指出,被告公司已建置「合約約束、定期巡視、保全門禁」等三大防線,避免有非法外勞進入工地之情事,且該名非法移工乃下包商以「偽裝手段」刻意規避檢查進入,邱亮儒律師精準援引司法判例,主張營造廠已盡監督職責,且與下包商屬承攬關係而非指揮監督關係,成功說服檢察官認同被告公司並無主觀犯意。此案例不僅捍衛了企業名譽,更為營造業在勞務管理上的法律風險控管樹立了標竿。 律師建議:面對「就業服務法」爭議的答辯重點,在於您是否已充分建構防止非法外勞進入工地工作之相關措施,而得以主張「無主觀的犯罪故意」 。 不起訴處分書
2025年12月18日
![[最新消息]范綺虹律師進修「勞動法律系列培訓課程」,獲頒律師在職進修研習證明書](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09efac_9f2c6281133c40e384e14305efd10158~mv2.jpg/v1/fill/w_176,h_250,fp_0.50_0.50,q_30,blur_30,enc_avif,quality_auto/09efac_9f2c6281133c40e384e14305efd10158~mv2.webp)
![[最新消息]范綺虹律師進修「勞動法律系列培訓課程」,獲頒律師在職進修研習證明書](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09efac_9f2c6281133c40e384e14305efd10158~mv2.jpg/v1/fill/w_409,h_580,fp_0.50_0.50,q_90,enc_avif,quality_auto/09efac_9f2c6281133c40e384e14305efd10158~mv2.webp)
[最新消息]范綺虹律師進修「勞動法律系列培訓課程」,獲頒律師在職進修研習證明書
范綺虹律師在其多年公司法務之基礎上持續深造,參加由台北律師公會主辦之「勞動法律系列培訓課程」,一年內達40小時以上,依律師專業領域進修暨證明請領實施辦法,獲頒「勞動法律」領域之律師專業領域進修證明。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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